《诗篇》第十五篇一开头问了一个很大的问题:
耶和华啊,谁能寄居你的帐幕?
谁能住在你的圣山?
如果只看这个问题,很容易以为接下来会出现一份宗教资格清单。
怎样献祭。
怎样洁净。
怎样遵守礼仪。
但诗篇给出的答案几乎全部落在另一件事上:
你怎样做人。
行为正直,做事公义,心里说实话;不毁谤人,不恶待邻舍;发了誓,即使自己吃亏也不更改;不靠别人的困境获利,也不收受贿赂去伤害无辜的人。
于是这篇诗真正尖锐的问题,不只是:
“谁有资格来到神面前?”
它还在问:
“一个真的活在神面前的人,会变成怎样的人?”
一首可能在圣所门口被问出来的诗#
现代诗篇研究通常把第十五篇归入“入殿礼仪”一类。
它的结构很像一场问答:第一节提出“谁能进入、谁能居住”,二至五节回答,最后一句给出应许。
《诗篇》第二十四篇也保存了相似形式。
我们没有足够资料把当时具体的入殿仪式完整复原,所以不能说这些句子一定就是某个门卫逐条盘问朝圣者的固定台词。
但它很可能保留了类似的礼仪背景。
真正特别的是:
问题发生在圣所门前,答案却主要发生在人与人之间。
现代释经者常注意到这一点。第十五篇没有把焦点放在祭仪要求,而是放在真实、正义、邻舍、信用、金钱和权力上。
亲近神的问题,被直接拉回了日常生活。
这和上一篇《诗篇》第十四篇恰好接在一起。
第十四篇说,一个人可以嘴上没有否认神,生活却按照“没有谁会追问我”的方式运行。
第十五篇反过来问:
如果一个人的生活真的承认神在,他会怎样活?
“心里说实话”#
第二节说:
行为正直,做事公义,
心里说实话。
拉希解释这里时,用了一个很直白的方向:这个人不是“嘴里一个样,心里另一个样”。
也就是说,第十五篇所说的真实,不只是“没有说出一句客观错误的话”。
它首先是一种里面和外面不分裂的状态。
人当然不可能把心里所有念头都毫无保留地说出来。
但至少不能长期靠两套人格生活:嘴上维护一种价值,现实利益一来,就立刻换成另一套逻辑。
这也让“行为正直”变得比“形象正直”更难。
一个人真正相信什么,不只存在于他的自我描述里。
还会慢慢进入他的交易、关系、承诺和选择。
古今的人都注意到了:这里主要在讲人与人#
早期基督教传统会进一步把第十五篇放进属灵生命来理解。
奥古斯丁把“帐幕”和“圣山”区分开来:帐幕带有今世暂居、争战的意味,圣山则进一步指向在基督里的安息。于是这些伦理要求,不只是进入一个建筑之前的规定,也成了整个属灵旅程中人的生命样式。
这种解释明显带有早期基督教的寓意和基督论色彩,和现代历史—文学释经的起点不同。
但它和犹太传统、现代研究之间仍然有一个很明显的交集:
敬虔不能只停在敬拜现场。
宗教改革时期,加尔文尤其强调,第十五篇几乎一直在谈人与人之间的正直,并不是因为对神的信心不重要,而是因为人很容易维持外在的宗教表现;真正持续暴露一个人品格的,往往是他怎样对待别人。
这和我们读第十四篇时想到的一句话很接近。
一位教士在课上说过:
“外邦人多数看基督徒,不是看他们信什么,而是看他们做了什么。”
别人看不见我们完整的神学结构。
但他会碰到我们的行为。
他会知道我们是不是说话算数。
他会知道利益冲突时,我们是否还承认同一套原则。
他会知道我们有权力的时候,是否把更弱的人当成可以消耗的成本。
信仰当然不等于“做好人”。
但如果信仰永远没有进入这些地方,它究竟进入了哪里,也会成为一个越来越难回避的问题。
“虽然自己吃亏,也不更改”#
第十五篇里有一句非常有力量:
发了誓,虽然自己吃亏,也不更改。
加尔文读这一句时抓住了一个很现实的区别。
如果一个承诺刚好符合自己的利益,守约并不能充分证明一个人的诚信。
真正的试验发生在:
履行承诺开始让我付出代价以后。
这当然不意味着任何被欺骗、被胁迫、明显邪恶的承诺都必须机械执行。
诗篇在这里描写的重点,是一个人不会仅仅因为“现在对我不划算了”,就把自己的话当作从未说过。
这让诚信变成了一件很具体的事。
不是:
“我原则上重视信用。”
而是:
“当信用真的要从我身上拿走一点东西,我还认不认它?”
这其实很接近第十五篇整篇的气质。
它不断把那些听起来很高的词——正直、公义、敬虔——压回现实成本。
“不放债取利”不能简单变成现代金融禁令#
第五节又说:
不放债取利,
不受贿赂陷害无辜。
这一句有明确的古代社会背景。
以色列律法特别关心一个人在贫困、缺粮、债务压力中,不应再被同胞利用困境压榨。
所以如果把这句话直接变成“现代所有带利息的借贷都是罪”,并不严谨。
加尔文在解释这里时其实已经做了区分。
他没有把一切利息都一概判为非法,而是把原则放在更深的位置:
不能通过另一方不公正的损失来获利,尤其不能吞吃已经处在困境中的穷人。
这和第十四篇“吞吃我的百姓,如同吃饭”又形成了一个很明显的回声。
神所要求的不是把剥削换一个体面的名字。
合同可以合法。
程序可以完整。
名词可以漂亮。
但如果交易的实际结构就是利用另一个人的无助,让自己的利益建立在他的损失上,第十五篇依然会追问它。
同样,“不受贿赂陷害无辜”也把信仰带到了权力里。
一个人信什么,会不会影响他在利益出现时站在哪一边?
这不是附加题。
在这篇诗里,它直接属于“谁能住在神面前”的回答。
这不是一张靠行为换取神同在的门票#
读到这里,也很容易走到另一个极端:
仿佛只要把这一张清单全部做到,就赚到了进入神面前的资格。
但这同样需要谨慎。
现代基督教释经里有一种很有帮助的区分:第十五篇未必是在提供一套人可以靠完美执行来换取神接纳的准入标准;它也可以被理解为在描述,一个被神的同在塑造的人,生命会逐渐显出什么样的痕迹。
这一点不能直接说成诗篇唯一允许的解释。
但至少它提醒我们,不要把经文读成简单的宗教积分制。
另一方面,也不能因此把这些行为要求全部化掉。
诗篇没有说:
“只要你里面相信,外面的生活其实没那么重要。”
恰恰相反。
它问的是神的帐幕、神的圣山,回答的却是一连串现实中的行为。
这本身已经很难绕开。
一个可信的人#
最后一句说:
行这些事的人,必永不动摇。
我们不必急着把“不动摇”解释成以后不会遭遇困难、失败或者损失。
整篇经文本身没有给出这样的保证。
但有一个很朴素的联系值得看见。
前面描述的这个人,本来就是一个不轻易随利益改变自己的人。
真话不会因为方便就变成假话。
承诺不会因为吃亏就自动失效。
公义不会因为有人递来好处就换边。
别人不能保证他永远成功。
但至少可以逐渐知道:
这个人是可信的。
所以今天读完第十五篇,我们没有特别想把它总结成一套“好基督徒标准”。
反而更愿意留下它开头那个问题:
谁能住在神面前?
诗篇的回答出人意料地具体。
一个人的敬拜如果是真的,它最终会碰到他的嘴、他的承诺、他的钱、他的权力,以及他怎样对待身边的人。
第十四篇提醒我们:生活本身也可能说“没有神”。
第十五篇则让我们看到另一面:
所谓活在神面前,最终也会慢慢变成一种别人可以碰得到的可信。
至于“神使人不动摇”和“一个人因此成为稳定、可信的人”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我们暂时不替经文把最后一步说死。
留着以后再读。
主祷文#
我们在天上的父,
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
愿你的国降临;
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
如同行在天上。
我们日用的饮食,
今日赐给我们。
免我们的债,
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
不叫我们遇见试探;
救我们脱离凶恶。
因为国度、权柄、荣耀,
全是你的,直到永远。
阿们。